農藥內蒙古嘧啶胺作為“作物安全衛士”,在防御重大生物災害和維持糧食安全穩定生產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作用。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每年農作物化學防治面積已達80億畝次,可挽回糧食損失1000億斤以上,然而我國單位面積農藥用量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2.5倍,有效利用率低于歐美發達國家11-20個百分點,農藥產業面臨著向綠色高效加速轉型發展新挑戰。
“納米農藥”系指采用納米技術創制的具有納米尺度(<100nm)或納米載體結構的農藥新劑型,可以顯著改善農藥有效性、安全性、靶標特異性與生物抗藥性,作為未來綠色農藥創新發展之主流,已被國際純粹與應用化學聯合會評選為將改變世界的重大化學新興技術之一。
“十一五”計劃以來,在“863計劃”、“973計劃”、重點研發計劃、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技項目支持下,中國農業科學院納米農業研究中心(環發所)與植物保護研究所、中國科學院化學所、國家納米科學中心、以及清華大學與天津大學等相關優勢科研單位,通過長期多學科交叉的協同創新,在納米農藥理論與應用上取得了系統性與開拓性研究進展,突破了納米農藥組裝合成、劑型設計、制備過程與工藝集成等關鍵理論與技術制約瓶頸,形成了完全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納米農藥核心制備技術體系,為推動我國農藥工業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奠定了科技基礎。目前我國納米農藥產業化已呈蓄勢大發之勢,在農業部等相關主管部門支持下納米農藥行業標準也即將出臺。
我國納米農藥研究取得如下重大進展:一是建立了綠色納米農藥創制原理與方法。采用分子組裝、模板合成、晶核析出、配位絡合、化學修飾等納米材料制備技術,構建了一批高效、安全的新型納米載藥系統及其構型設計、組裝合成與功能調控方法,創立了具有靶向傳輸和智能釋放等功能的綠色納米農藥創制新模式。利用納米農藥的尺寸效應、界面效應、隧道效應、智能傳輸與環境響應特性,改善了藥物的理化性質、量效關系、靶標作用方式與劑量傳輸特性,實現了藥物在空間、時間與劑量上的準確釋放,可以顯著提高農藥有效利用率、延長持效期、增強藥效功能與防治效果。
二是創制了一批高效、安全與低殘留納米農藥新制劑。針對大噸位與主導性殺蟲劑、殺菌劑和除草劑,開發了納米微乳劑、混懸劑、膠囊劑、水溶膠與固體分散體等綠色納米農藥新劑型,判明了其增效減排效果、適用范圍、優選劑量與施用方法。可以平均提高藥效30-50%,延長持效期4-5倍,顯著降低殘留污染。
三是揭示了納米農藥安全性改良機理。毒理學試驗證明納米農藥通過提質增效,降低了農產品殘留、內蒙古嘧啶胺供應商環境污染與非靶標生物毒副作用,對作物生長發育無不良影響,不會引發次生健康與環境風險。
四是創立了納米農藥關鍵制備技術與工藝裝備。發明了熔融法、晶核析出法、微沉淀法與乳液聚合法等納米農藥核心共性制備技術體系,建立了量產化生產工藝與裝備系統,為大規模推進納米農藥產業化奠定了基礎。
與傳統農藥相比納米農藥的主要優勢在于:一是改善難溶性藥物水溶性,提高生物利用度。突破了70%的傳統農藥難溶于水、水基化分散困難的技術瓶頸,改善了藥物水溶性、分散性與傳導性,促進了靶向傳輸與吸收利用。二是提高葉面附著與滯留能力,抑制藥劑脫靶與流失??朔?、小麥、玉米等疏水性葉面藥液沉積障礙,減少藥液脫落、粉塵漂移、雨水沖刷等藥效損失,大幅度提高有效利用率。三是增強對靶準確釋藥性能,減少施藥劑量與作業次數。根據有害生物防控劑量需求,以低的有效濃度持續釋放藥物,改善藥效穩定性與持效期,減少農藥使用量與施藥次數。四是實現農藥增效減排,提高使用安全性。通過提質增效降低有效防控劑量,減少有害殘留物排放,降低非靶標生物毒性,從而提高食品、環境與生物安全性。
綠色納米農藥大規模推廣應用,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產生重大經濟、社會與生態效益:一是源頭控制農藥面源污染,改善食品安全與生態環境。我國每年農藥制劑使用量超過150萬噸,其中乳油約占30%,消耗有機溶劑與助劑50萬噸。納米農藥推廣應用,可以減少農藥田間投放量30%以上,杜絕有害溶劑與助劑次生污染,降低農藥殘留污染負荷。二是增強重大病蟲害防御能力,推動綠色防控技術發展。納米農藥可以實現對靶準確釋藥,提高生物活性與毒殺作用,從而改善病蟲害防治效果。三是實現農業節本增效,推動綠色農產品生產。納米農藥可以減少農藥使用量和施藥次數,降低施藥費用和作業成本,提高農產品質量與附加值,增加農民收入水平。四是推動農藥行業轉型升級,培育戰略新興產業集群。我國是世界很大農藥生產與出口國,農藥年產量已達380萬噸(折原藥),年產值近2500億元,但產品結構仍以仿制藥和初級原料藥為主,急需加強自主創新水平,發展高端綠色納米農藥新制劑產品。
因此發展高效、安全與低殘留的納米農藥新制劑,是深化農業供給側改革,加快農業綠色與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具有重大經濟、社會與生態效益。為了繼續保持我國納米農藥研究的國際領先優勢,加速推進重大成果產業化,建議我國農政管理機構、以及農藥生產管理、市場監督與新產品登記部門,進一步采取積極有效對策,加速推進綠色納米農藥生產與推廣應用進程。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與產業扶持力度,創新“政產學研”協作機制,加速納米農藥產業化進程。規劃和部署一批納米農藥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集成示范項目,組織和協調優勢科研機構與龍頭企業開展產學研協作,面向作物重大病蟲害,系統設計一批高效、安全與低殘留的納米農藥重大產品,完成生產中試熟化、工藝過程與裝備系統集成,建立生產技術規范與產品質量標準,推動納米農藥規模化生產與推廣應用。
二是完善新產品登記與市場準入制度,規范和引領納米農藥產業健康發展。盡快制定和出臺納米農藥審定與登記規則,建立納米農藥質量控制與檢測標準,規范新產品生產、流通與安全使用,保護生產者與消費者合法權益。建立納米農藥新產品補貼、生態補償與公益性服務等推廣激勵制度,加速其推廣應用進程。
三是加速綠色納米農藥集成示范與推廣應用,構建高效、安全的綠色防控技術體系。組織相關科研機構與農技推廣部門,針對重大作物病蟲草害流行與危害規律,系統開展納米農藥提質增效與節量減排評價試驗。并結合不同主產區生態環境條件,判明各種納米農藥適用范圍,優化使用劑量與集約化施藥方法,通過集成示范構建安全、高效的綠色防控技術體系與規?;茝V應用模式,內蒙古嘧啶胺價格引領綠色種植業快速健康發展。